四川掌云科技有限公司
    •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 产品展示
      中心
      综合
      文化
    • 新闻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
    • 客户服务
      售后服务
      技术支持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新闻动态Site navigation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联系方式Contact


    地 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 话:020-123456789
    网址:www.glkian.cn
    邮 箱:admin@aa.com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Welcome to visit our

    中介公司员工携租金“潜逃” 租户损失谁担

    分享到:
      来源:四川掌云科技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5-06-06 15:08:03  【打印此页】  【关闭】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租户将房租付给中介公司业务员,潜逃随后中介公司以业务员携款“潜逃”为理由,中介要求租户搬出,公司这是员工否违法?近期,北京一中院审结该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携租判决中介公司返还费用并支付违约金。金租

    案情回放

    业务员携款跑路租户被中介赶出

    2019年10月,户损刚毕业的失担小李通过中介公司租了北京市海淀区的一处房屋,并与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潜逃合同约定,中介小李应将租金直接汇入中介公司的公司租金账户或到中介机构的营业部付款,如果小李因故不能将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账户,员工也可委托中介公司代交。携租

    签订合同当日,金租小李通过微信向中介公司业务员小姜支付了合同约定的户损3个月房租、押金和中介费,小姜给小李出具了盖有中介公司印章的收据,并且将房子的钥匙交付给小李。

    不久之后,中介公司以小李未支付房租为由,要求小李从房屋搬出。2019年11月,小李搬走,但就退还租金事宜与中介公司产生争议。随后,小李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此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中介公司返还房租、押金和中介费。

    诉讼中,中介公司不同意退款,表示业务员小姜并没有将收到的租金交给公司,现已携款潜逃。而且小李租房的价格明显偏低,也没有按照约定方式付款,小李应察觉到交易存在异常。

    法院判决

    中介违约应赔付

    一审法院认为,小姜系中介公司员工,小李将房租交给小姜未违反合同约定,中介公司未依约交付房屋,小李有权解除合同。最终,判令中介公司返还小李租金等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中介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一中院提起上诉。

    北京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中介公司与小李签订合同,合同中对租金数额、支付方式等约定明确,且中介公司是专业的房屋经纪机构,中介公司主张小李应察觉交易存在异常不能成立。同时,签订合同时,小姜是中介公司的员工,合同上盖有中介公司的公章,小李为履行合同向小姜支付款项具有事实基础,也具有合理因素,小姜是否将款项交给中介公司与小李无关。小李已依约支付款项,中介公司收回房屋后未再向小李提供出租房屋构成违约,一审判决并无不当。据此,北京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中介公司应对业务员的行为负责

    租房合同的一方签订主体是中介公司,但签订合同的具体协商、沟通以及合同签订后如何付款、交房等具体过程,则是由租户与中介公司的业务人员完成。对于租户而言,中介公司的业务员与中介公司是同一个主体,因此,中介公司应对业务员的行为负责。

    租户签订合同前要确认中介公司是否取得房东允许出租房屋的授权,关注租赁合同的内容,特别应重视房屋地点、房屋状态、屋内设施、款项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在履行合同时,严格落实并遵守合同约定,不要因为怕麻烦而忽略对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以及屋内设施的检查和清点,避免租住期间或退租时发生争议。

    对于付款一方,还应当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履行,该案中小李如能够向合同中指定的账户支付租金等费用,则可以避免钱款被小姜占有以及由此产生的无法继续使用房屋的不利境地,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姜馨)

    责任编辑:50
    上一篇:江西省发布提示:果切消费  谨防踩坑
    下一篇:福建厦门定期检验承压类特种设备

    相关文章

    • 制造“容貌焦虑” 广西柳州一医疗美容机构被查处
    • 西藏加速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 西藏加速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 辉煌70年 奋进新征程丨锦绣新旅程
    • 黑龙江哈尔滨:发布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
    • 西藏加速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 西藏加速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 辉煌70年 奋进新征程丨锦绣新旅程
    • 黑龙江大庆:开展改装汽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检查
    • 辉煌70年 奋进新征程丨锦绣新旅程

    友情链接:

    • 北京东城:强化旅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
    • 西安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政策资助奖补机制
    • 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福建各地组织开展“世界认可日”主题活动
    • 宣传儿童润唇膏“可食用” 上海一公司被处罚
    • 江西:多举措保障“五一”期间食品安全
    • 深圳市2023年“世界计量日”活动启动 18万台计量器具运用诚信计量智码
    • 市场监管文化建设纵览|广东深圳:“稽查执法实战实训营”开营
    • 福建核查处置永春香醋等3批次不合格食品
    • 制止餐饮浪费 | 北京南锣烤鱼店等5家单位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 制止餐饮浪费 | 辽宁各地推进培养儿童文明健康用餐新风尚
    • 艾途教育虚构原价信息被罚
    • 铁拳行动|山西“春季护苗”行动 守护学生安全消费
    • “一地六县”名特优产品销售联盟在江苏溧阳成立
    • 大兴调查研究|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协同保护“舌尖上的安全”
    • 北京通州:确保贵金属计量器具精准
    • 安徽公布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违法典型案例
    • 广西玉林:消费者“零距离”感受电力计量
    • 浙江杭州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演练
    • 广西南宁拧紧燃气“安全阀”
    • 广西桂林:免费检定小摊小店计量器具 守护城市“烟火气”
    • 北京:2023年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项目公布
    • 安徽:今年上半年新设各类经营主体超70万户
    • “铁拳”行动|辽宁发布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电梯等3起典型案例
    • 计量专家解企业“心病”
    • “铁拳”行动 | 辽宁全康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被处罚
    • “铁拳”行动 | 广西查处一批冒伪劣化肥典型案例
    • 铁拳行动|山西“春季护苗”行动 守护学生安全消费
    •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积极践行反食品浪费
    • 福建南平开展化妆品专项交叉检查
    • 大兴调查研究|聚焦三大问题 海南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
    • 艾途教育虚构原价信息被罚
    • 2023年江西省市场监管科技活动周启动
    • 市场监管行风建设在行动|辽宁沈阳:启动夜经济引擎 激活消费潜能
    • “铁拳”行动|广东东莞查处药品医械、医美领域虚假违法广告
    • 市场监管行风建设在行动|西安市“准入即准营”改革取得新成效
    • 广西:“空天地”协作  让“问题”化肥无处遁形
    • 市场监管文化建设纵览|广东深圳:“稽查执法实战实训营”开营
    • 大兴调查研究|聚焦三大问题 海南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
    • 市场监管行风建设在行动|辽宁沈阳:启动夜经济引擎 激活消费潜能
    • “一地六县”名特优产品销售联盟在江苏溧阳成立
    • 福建南平开展化妆品专项交叉检查
    • 河北:食品抽检“小切口”打通食安共治“绿色通道”
    • 聚焦茶叶过度包装 | 四川成都:抵制过度包装 学会“一看二问三算”
    • “一地六县”名特优产品销售联盟在江苏溧阳成立
    • 制止餐饮浪费|福州查处110件餐饮浪费案 餐饮店力推超大盆被警告
    • 市场监管行风建设在行动 | 湖北推出11条举措助力检验检测市场发展
    • 市场监管行风建设在行动|西安市“准入即准营”改革取得新成效
    • 大兴调查研究|聚焦三大问题 海南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
    • “反向抹零”不可取 无锡一商户被处罚
    • 深圳大学创业服务站挂牌
    公司简介|产品展示|新闻动态|成功案例|客户服务|人才招聘|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7 Powered by 四川掌云科技有限公司   sitemap

    0.1255s , 9172.234375 kb